《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实施,消费者权益在法律上确实有了更加全面的保障。
根据新消法,消费者有九大权利:
一
九大权利
1
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
知悉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
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
索赔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
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7
受教育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
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9
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新消法是和时代的步伐相一致的,修改内容涉及网络购物、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广泛内容。
新消法有六大亮点:
二
六大亮点
1
部分商品质量问题由商家举证
新消法规定对于一些耐用的、技术含量高的商品和服务(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在六个月内出现质量瑕疵产生争议的,举证责任由经营者承担。
2
七日无理由退货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定制的、鲜活易腐的、报刊等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还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需承担退货运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3
明确个人信息保护
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4
所有缺陷商品都有召回义务
新消法将召回范围从原有的12种扩大至适用所有商品和服务。不仅如此,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5
全部商品都有了“三包”
新消法将这一范围进行了扩大,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6
加大消费欺诈赔偿
新消法加大了对不良商家的处罚力度,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的权力也得到了加大。新消法规定,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从“退一赔一”提至“退一赔三”,“退一赔三”后的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赔付。
END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