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党中央精神,推动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好《规定》,中央纪委办公厅日前就有关事项印发《通知》。
《通知》指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制定《规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党组“讨论和决定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要求。《规定》的颁布,是党中央着眼管党治党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规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权责一致,充分体现选人用人与管理监督相统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制约,确保案件质量得到有力保障;突出实践特色,注重厘清党组、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部门基层党组织等相关单位职责定位,总结提炼党的建设新实践新经验,确保程序规定务实、管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四个意识”,高度自觉地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规定》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其他党内法规结合起来,与党中央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的要求结合起来,提高政治站位,掌握精神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学习贯彻《规定》工作抓紧抓好。
《规定》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协助同级党委(党组)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规定》执行到位,坚定自觉地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