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11-21浏览次数:11

  【培养目标】坚持“立足武汉、服务中部地区经济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良好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具有系统的音乐专业基本知识,合理的音乐知识结构,过硬的专业技术和舞台表演能力,具备进一步专业提升的潜能和素质,能够在演出团体、企事业单位、群艺馆、文化宫等从事专业表演及组织管理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

  声乐表演:专业主课(声乐)、重唱与歌剧排练、合唱、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等。

  器乐表演:专业主课(器乐)、室内乐、乐器与音乐流派、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等。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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