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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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培养目标】坚持“立足武汉、服务中部地区经济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良好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具有系统的音乐专业基本知识,合理的音乐知识结构,过硬的专业技术和舞台表演能力,具备进一步专业提升的潜能和素质,能够在演出团体、企事业单位、群艺馆、文化宫等从事专业表演及组织管理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
声乐表演:专业主课(声乐)、重唱与歌剧排练、合唱、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等。
器乐表演:专业主课(器乐)、室内乐、乐器与音乐流派、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等。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立足武汉、辐射华中地区、面向全国,聚焦音乐教育、音乐文化产业领域,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性和高素质的,以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发展,能在基层文化组织及中小学学校、社会音乐教育机构从事音乐教育及社会美育教育工作及具有合唱指挥专长的音乐人才。专业发挥区域优势,秉承“立德树人,育人为本”的办学传统,创新人才培养理念,坚持走高质量发展道路,紧密对接教育、文化领域,经过多年积累与沉淀,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优势专业,是湖北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核心课程】乐理及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声乐、钢琴、指挥法、总谱读法、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合唱与指挥、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音乐教学法与课堂设计、弹唱与伴奏等。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坚持“立足武汉、面向湖北、辐射全国”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坚定的政治思想信念、良好的人文底蕴以及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社会责任感、良好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实践能力,掌握舞蹈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科学规范的舞蹈专业技能训练,掌握较高的编导能力,从事文艺院团、中小学、群众艺术馆、新文艺舞蹈文化等方面工作,培养舞蹈表演及相关教学、研究等工作的艺术专业性人才。
【核心课程】芭蕾舞基础训练、古典舞基础训练、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基础训练、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教学法、舞蹈名家名作欣赏、舞蹈创编、舞蹈剧目排练、舞蹈表演理论与实践、舞蹈科学、舞蹈影像、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视唱与节泰训练、艺术概论、专业实践、毕业论文等。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培养目标】坚持“立足武汉、服务中部地区经济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良好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具有系统的音乐专业基本知识,合理的音乐知识结构,过硬的专业技术和舞台表演能力,具备进一步专业提升的潜能和素质,能够在演出团体、企事业单位、群艺馆、文化宫等从事专业表演及组织管理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
声乐表演:专业主课(声乐)、重唱与歌剧排练、合唱、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等。
器乐表演:专业主课(器乐)、室内乐、乐器与音乐流派、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等。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