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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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法律职业道德,掌握法学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法律实务技能,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法治运行体系,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民诉法、刑法、刑诉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社会工作理论基础、掌握社会工作方法与技巧,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校与科研院所从事社会工作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心理学、社会调查方法、社会政策概论、社会工作行政、社会保障概论、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工作评估、社会工作政策法规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本土意识,既有现代公共行政精神和管理素养,又兼具人文情怀和科学素养;既有扎实的行政管理专业知识,又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实践和公共政策分析能力,能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和政策研究的复合型人才。
【核心课程】管理学原理、政治学原理、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公共政策、行政法学、行政组织学、地方政府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概论。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